公路拖车费取决于事故车辆是否可以拖行(如果可以拖行,则无需使用起重机),以及事故车辆的型号和拖车公里数。同时,牵引费由5种车型的基本价格(牵引10公里以内)和牵引费(牵引10公里以上的部分,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组成。五类车辆的拖车具体收费标准为:60元和10元、350元和15元、400元和20元、500元和25元、600元和30元(如果救援车辆到达现场,由于车主原因不需要救援,按底价的60%计算),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修理损坏的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货物的损失、抢救车辆的费用;(二)车辆丢失或者无法修理的,相当于交通事故发生时受损车辆价值的车辆重置成本(3)因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不能胜任而造成的合理停运损失,客运等经营活动依法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而发生的通常替代运输工具的合理费用。拖车费属于车辆救援费用,由完全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按责任比例分摊拖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