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第一司就《道路机动车产品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如需提出意见,可在2020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将意见函告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第一司北京市西昌安街13号(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道路机动车产品系列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将您的意见发送至:邮箱:qiche@miit.gov.cn或将您的意见传真至:010-66013726。
细心的编辑在“征求意见稿”中发现了一些关于专用车的内容。虽然由于专业领域不同,我们可能无法提供建议,但我们也可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草案中学习一些基础知识。
车辆产品族划分的第四个原则是:同一系列的特种车辆产品至少在以下主要方面没有区别:
(1)生产企业
(2)多阶段车辆的原生产企业和车型
(3)GB/T3730.1-2001《机动车辆和挂车型式的术语和定义》(专用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和专用货车)中定义的车型
(4)15089-2001《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中定义的GB/T车辆类别;(M1、M2、m3、N1、N2、,N3)
(5)特殊装置的结构类型(厢式/厢式结构、罐式结构、特殊倾卸结构、仓格结构、提升结构、特殊结构)
(6)车体类型(承重和非承重)
(7)驾驶室类型(长头/短头/平头)
(8)发电厂:
工作原理,如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双燃料等火花点火式和压燃式燃料。(9)车轴数
(10)转向轴(数量和位置)
(11)适用的排放标准和实施阶段。
注:
1。采用二级底盘或整车改装时,对车体的承载型式没有要求。
2。专用设备结构类型定义:
货车结构:载货或载客部分的结构为独立的封闭式结构车厢(可与司机室集成)。罐式结构:装载部分的结构为罐式容器。特殊的自卸车结构:配有整体式本体(罐)自装卸机构,或本体(罐)倾翻卸货机构,或卧式挤压装卸机构。网架结构:装载部分的结构,网箱式或栅栏式结构车厢,其中网架安装在一定距离处。起重结构:装有起重设备或起重平台(铲斗)的结构。特殊结构:指桁架结构、特殊板结构等特殊结构。三。选择普通、半高顶、高顶、单排、半排、双排、卧铺四种驾驶室,可以认为驾驶室类型相同。
特种车辆系列的特征码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