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以前,国家对汽车生产、销售实行目录管理。《目录》所列企业均具有汽车生产资质,《目录》所列车型允许在中国取得许可证:《目录》只公布车型,不公布车辆参数,车辆参数以用户手册为准。自2001年起,国家对汽车实行公告管理。公告所列企业具有生产资质,公告所列车型具有生产销售资质。公告中公布的生产企业、车辆参数、外观照片、销售车型,必须与公告中公布的车型、参数、外观特征一致,方可进行登记(简称登记或备案)。
车辆公告信息 注意:只有在车辆制造日期大于公告生效日期时,车辆才能获得许可证。也就是说,只有在公告之后才能进行销售。 公告1的作用。具备公告资格是企业生产汽车的最基本条件,没有公告资格的企业不能生产汽车。 2。公告是车辆登记的依据,没有公告的车型不能登记 3。公告参数是汽车行业汽车评价的权威依据之一。例如,质量参数、长度、宽度、高度、发动机型号和功率、VIN代码、外观特征、轮胎规格等都是根据公布的参数进行评估的。 4公布参数是判断超载和超限的依据。根据公布的质量参数、车厢长度、车厢高度,由道路管理部门确定车辆是否超载或超限。 公告参数说明1。装载重量:指装载货物的重量 2。整备重量:车辆空载时的重量,包括满载的润滑油、液体、燃料、备胎和工具的重量,俗称车重。 三。鞍座荷载质量:当车辆停在水平道路上且拖车满载时,垂直作用在鞍座上的荷载 4。准拖车总质量:拖车的工作质量和负载重量之和。 5号。车辆总质量:车辆总质量=装载质量+维修质量+司机室乘客重量,按65kg/人计算。一般来说,公告的最大总质量、服务质量和装载质量(或鞍座质量)与设计值不同,因为公告质量参数是根据市场要求进行调整的。 六。列车总质量: 全挂车列车总质量=列车总质量+挂车总质量。半挂列车总质量=整备质量+司机室乘客重量+准挂车总质量。7车长:车辆前后外端沿轴距方向的水平距离。 8号。车辆宽度:车辆两侧最外侧固定突出部分沿轨道方向的水平距离,不包括后视镜、侧标志灯、位置指示灯、方向指示灯、轮胎和地面接触变形部分。 9号。车辆高度:车辆最高点到水平地面的距离。